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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局勤務中心主任酒駕 記大過調職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第一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十一日凌晨勤餘酒後騎機車返家途中,遭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巡邏員警攔查,謝員主動表明身分,並實施酒測,其體內酒精濃度達零點四一毫克,全案除依法依送地檢署偵辦外,市警局並責請第一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核予記一大過調非主管職務及調整謝員服務地區。
市警局指出,第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十一日凌晨兩點多酒駕遭永康分局大橋所查獲,謝家盛為二線三星警官,警大四十七期畢業。他十日晚上接受一分局勤指中心員警蘇柏宸(前青少棒國手本名蘇昭安)邀約吃海鮮,一群人喝酒後,謝員自行騎機車離去,在場友人皆未阻攔。謝員隨後又到永康一家金紙店續攤飲酒,直至十一日凌晨兩點許,謝員騎車載友人離去。
在返家途中,因謝員友人未帶安全帽,被永康分局大橋所員警攔查。因兩人身上都酒味濃郁,員警要求酒測。謝員說明自己為第一分局員警,執勤員警立即通報永康分局督察組前來處理。由於謝員酒測值達零點四一毫克,全案依違反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向上通報,由市警局責請第一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核予記一大過行政處分,調整謝員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並追究第一分局長考核監督責任。
市警局長周幼偉表示,市警局三令五申絕對嚴禁員警有酒後駕車情事,謝員身為幹部仍知法犯法,將採最嚴厲懲處以儆效尤,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