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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人事大亂鬥中過關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十七日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過程中藍綠立委數度爆發衝突,投票結果中午出爐,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獲得六十五張同意票、三張不同意票、三張無效票,其餘二十六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也獲得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票,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正式通過,並由陳菊出任監察院長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立法院會昨日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現有一百一十三席立委,監委被提名人只要拿下過半的五十七票同意票就過關。約九時許開始領票、投票,十一時截止,隨即開票,十二時許結果出爐。
投開票過程中,國民黨立委因不滿監察院人事案,痛批這份名單為「酬庸」,數度與民進黨立委發生推擠,甚至推倒投票檯、丟水球等衝突,但最後仍完成投開票作業。
民進黨團加上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共六十五席,均投同意票,時代力量三席立委則投下不同意票,民眾黨團五席立委都沒進場,國民黨團則有部分立委領票。
開票結果顯示,總統府前秘書長陳菊以六十五票同意票、三票不同意票、二張無效票,確定出任監察院長兼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其餘二十六名監委被提名人,也全數通過。二十七人將於八月一日正式上任。
過關的第六屆監察院人事包含監察院長陳菊,監委有紀惠容、王榮璋、葉大華、鴻義章、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趙永清、蔡崇義、林盛豐、王美玉、陳景峻、蘇麗瓊、賴振昌、林郁容、蕭自佑、葉宜津、范巽綠、林文程、郭文東、張菊芳、賴鼎銘、浦忠成、王麗珍、施錦芳、林國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明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