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車內抄出改造衝鋒槍

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查獲槍彈刀械等贓證物。 (記者吳東興攝)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槓上開花,緝毒又意外查獲槍彈!彰化縣員林警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指轄內有人疑似販毒,經多日跟監,二十七日見時機成熟,前往員林市一處民宅附近埋伏,見一名劉姓男子從一輛車子下車,警方一湧而上逮人後,竟意外在車上找到一把改造衝鋒槍、四把改造手槍、及多顆子彈、開山刀等贓證物。
 劉男則辯稱車子和槍彈等物都不是他的,他對此完全不知情。警方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員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蕭家亮指出,偵查隊獲報指劉姓男子疑在山腳路一帶販賣毒品,於是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多日跟監埋伏調查,見時機成熟,二十七日持搜索票前往一處民宅查緝,員警先在附近埋伏,發現劉男下車後即上前將之逮捕。
 警方查獲海洛因一包(零點六二公克)、成分不明毒品一包(零點八二公克)、分裝袋等物,接著又在車上一個大包包內意外查獲改造手槍四把、改造衝鋒槍一把、子彈一百二十四顆、藍波刀一把、 開山刀一把、西瓜刀二把等贓證物。
 劉男辯稱車子是向別人借的,不知道有槍彈等語。警方認為劉男的供詞多所保留,正循其他管道追查槍械來源。訊後,全案依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