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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條例沒宜蘭 游錫堃允助修法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透過經費與資源挹注,推動花東地區的產業、創新、帶動經濟成長與擴大就業機會,提升公共設施與服務品質,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多元文化特色,吸引人才東移及返鄉,地理上相鄰的宜蘭同樣需要,卻沒有這些資源與經費。
為此,宜蘭縣長林姿妙廿八日下午到立法院,拜會曾任宜蘭縣長的院長游錫堃,爭取修正「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將宜蘭納入法條適用範圍,期許宜蘭有更多的資源及經費挹注,打造蘭陽別有天,縣府表示,已獲游院長當場允諾,協助修正花東地區發展條例。
林姿妙表示,自國五開通以後,縣內各項公共設施服務與建設更需積極提升,惟宜蘭縣長期受限財政窘迫,公共服務提升速度未及需求增長的速度,致各項縣政的推動力有未逮。因此,此次拜會游院長,不僅考量院長曾擔任宜蘭縣兩屆的縣長,清楚宜蘭的發展背景及所面臨的困難。更希望院長參考中央過去協助花東地區發展之精神與模式,協助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的修正,將宜蘭納入法條適用範圍。如此不僅有助於推動縣政,也讓宜蘭財政窘境獲得緩解。
縣府表示,宜蘭位於臺灣東北,是大臺北地區通往東部區域之門戶,更是東臺灣重要轉運樞紐,完善交通建設將左右宜蘭的發展命脈。過去,宜蘭縣政的長遠擘劃與推動莫不秉承於「二00一新蘭陽」與「宜蘭縣總體規劃」的前瞻規劃下,一脈延續與貫徹,奠定宜蘭「觀光」、「環保」、「文化」與「資訊」立縣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