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遠航35.9億 張綱維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東航空案,三十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逾新台幣三十五億元,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將他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下午將張綱維(白衣)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東航空公司掏空案三十日偵結全案,認定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嫌侵占遠航十三億餘元,另透過合庫銀行貸款,將名下的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二十二億元虧損移轉給遠航,合計掏空遠航三十五點九億多元,全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張綱維等十人起訴,並對張求處重刑。
 檢方今年二月搜索約談張綱維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至今,檢方昨日移審法院後,台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經過三個小時的審理後,認定他涉嫌重罪、有逃亡之虞,昨晚九時許裁定將他羈押,但不禁見。
 同案被告,合作金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則涉嫌配合張綱維的要求,召集各級主管,指示前副總經理黃伯川等人,施壓合庫銀基層作業人員,違法放貸給遠航共二十二億五千萬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廖燦昌、黃伯川。
 檢方指出,遠航公司因前董事長崔湧等人不法行為,財務出現重大危機,向法院聲請重整獲准。張綱維隱匿自身無足夠財力籌措或引進即時有效資金執行重整的事實,佯裝樺福集團自有資金充裕將注資遠航,詐得重整人資格。
 檢方表示,張男陳報不實重整計畫,以及隱匿高利貸資金來源,完成增資獲取復航許可,虛增營收美化財報,侵占遠航資金,他涉嫌於民國一0四年至一0五年間以「轉調樺壹款」名義,侵占遠航十三億多元。
 張男明知遠航於一0四年十月三十日帳上已還清所有關係人代墊款,竟為將樺福集團關係人負債轉嫁拋給遠航公司承擔,一0五年間由遠航向合庫銀台北分行貸款二十二億五千萬元,並將核貸款用來代償樺福公司等關係人於安泰銀行的欠款二十億多元。
 此外,遠航一0四年底重整完成,次年暴增嚴重財務赤字,張男等為免遠航遭民航局裁罰、影響航權,明知「小坪頂房地」市場成交量低迷,竟於一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將「小坪頂房地」過戶給遠航,致遠航承受大批爛尾樓,財產受重大損害。
 檢方認定,張綱維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作為樺福集團資金操作之用,還將手中爛尾樓等不良資產拋給遠航公司抵償掏空款項,將債務藉由官股銀行轉嫁給社會大眾,依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特別背信罪、公司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