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七日公開呼籲應給配偶五天的有薪陪產檢假。勞動部指出,目前的法規對於男性受僱者已訂有陪產假等措施,日、韓、美現行也無陪產檢假的規定,因涉及勞雇權益,將繼續搜集意見及評估。
婦女新知基金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與立委蔣萬安等人,昨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促請立法與行政部門共同合作推動修法改革現制,友善生育,讓配偶有五天有薪陪產檢假。
對於有薪陪產假的訴求,勞動部昨日表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男性受僱者已訂有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等促進工作平等相關措施,讓父親可參與養育兒女的過程。
勞動部指出,國際上的國家如日、韓、美,也沒有陪產檢假的相關規定,現行受僱者如須陪伴配偶產檢等的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或特別休假等方式處理,以陪伴配偶產檢。
勞動部說,「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於所有受僱者,包含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等,因此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否增訂有薪陪產檢假,因涉及勞雇雙方權益及給薪來源,勞動部將持續搜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