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疫情趨緩又適逢暑假,著名的屏東小琉球成為許多遊客必玩的景點,但近期當地民眾PO網反映員警在小琉球取締民眾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違規現象時,質疑警方坐在警車上拍照而未當場攔停告發,東港警分局表示查無此事;至於違規民眾包含向當地租賃機車的遊客,員警逕行舉發的情形將造成違規單事後寄給機車租賃業者,造成業者損失。
東港警分局交通組長趙晉偕表示,員警執行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違規情況,均以當場攔停告發為主,日前員警執勤已當場攔停多部違規車輛進行告發,惟仍有多部違規車輛同時行經交通稽查點,員警評估現場狀況不宜全部採取攔停製單舉發,基於安全考量,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七條之二規定,改以拍照逕行舉發,此種情形是依法行政。
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三十六條規定,被通知人(租車業者)如接獲告發單,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承租人)者,於到案日期前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告知應歸責人,並不會影響租車業者權益;至於民眾質疑當天員警坐在警車上拍照舉發違規,事後經查證並無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