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竹縣橫山派出所所長張維忠、警員呂俊穎十五日深夜巡邏,行經新竹縣橫山鄉十分寮路口,發現張姓民眾騎機車尾燈未亮,考量夜間行駛恐生事故,遂上前關心提醒。
橫山分局表示,張姓民眾說他是剛從峨眉地區釣魚返家路上,但所長發現,機車沒有漁網、釣竿,接續發現機車坐墊下置物箱有米袋露出,詢問為何物?回應是漁獲,更讓員警存疑箱內存放物品不單純,遂由張民自行打開坐墊受檢,赫然發現袋內有一隻十來斤的二級保育類穿山甲,張民才改口說是路上撿到的,要帶回桃園放生。
巡警改問張民為何不就地在峨眉放生?張民一時支吾無從回應,坦承係捕獲而來,全案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究辦。同時通知縣府農業處指派專人協助安置野生動物,待觀察無礙後,擇日野放原生處所。
橫山分局分局長黃國師籲請民眾注意,為了住家環境衛生及保護野生動物,切記勿私自豢養或捕捉保育類動物,以免觸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