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林相如/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前天上台頒獎時未戴口罩被媒體拍到,二十四日收到衛生局開出的一張三千元罰單;這不但是台南市違反室內戴口罩規定的首張罰單,也是全國第一張違反該防疫規定的罰單。黃偉哲昨天下午出示繳清的罰單,凸顯台南市政府宣示防疫的決心,不會因為對象是誰而打折,即使是市長也照罰不誤。
黃偉哲昨天表示,雖然自己有百般的理由,但這些都不成理由,反正規定在室內就是要戴口罩;尤其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所規定的八項場所,市府一定會從嚴處理。但是在餐廳裡面用餐當然是可以拿下來,這部分也依據中央的規定。
針對外界質疑頒獎活動現場,不只黃偉哲一人未戴口罩,還有很多人違反規定。衛生局昨天表示,目前只收到主辦單位教育局提供黃偉哲的事證,所以僅開出一張罰單;並強調衛生局只負責開罰,若要開罰其他人,必須有人提供新事證。按規定,檢舉要有人、事、時、地、物,教育局移送衛生局後,亦需經過行政調查流程才能做出裁處。
台南市十七日起針對進入八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且勸導期已過。黃偉哲前天上午到崇學國小出席家庭教育中心主辦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頒獎時短暫拿下口罩與受獎人留影,被現場媒體與民眾拍下來,事後被質疑市長帶頭不遵守防疫新生活規定。由於有影像為證,衛生局立刻調查並對黃個人裁處三千元罰款。
黃偉哲說明,事發當時他因為參加活動,應要求短暫的拿下口罩;雖然醫師有說在室內短暫的十五分鐘內拿下口罩是沒關係,但為了避免灰色地帶,避免取締困難,避免有人趁機鑽漏洞,還是要從嚴處理,並從市長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