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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酒店廚房及供餐衛生不佳複查未改善 業者裁罰六萬元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民眾反映某知名酒店廚房及供餐衛生不佳問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二十九日前往複查,發現現場多處不潔且有蟑螂蹤跡及蟲屍,另有廚餘桶未加蓋等多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缺失未改善,對業者裁罰六萬元,要求九月六日前限期改善完成。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餐飲業者應落實食安法規範,遵守食材先進先出原則,並在保存期限內使用,以確保販售產品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業者如經查獲貯存、使用逾期食材,或GHP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善而未改善,違反食安法規定,依法可處最高兩億元罰鍰。
食安處長邱惠慈表示,大型宴席餐廳、人氣旅宿業附設餐廳等大型餐飲場所,供應較多消費者用餐,如果製備餐食流程有交叉汙染、未澈底加熱及食品未適當保存等情形,容易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加上餐廳未落實衛生管理、貯存或使用逾期食品,影響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食安處將展開下半年度旅宿業附設餐廳稽查專案,查核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牛肉原產地標示、定型化契約(餐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