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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市長:零檢出自治條例已實施三年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中央擴大開放瘦肉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引發民眾憂慮,台中市長盧秀燕三十一日表示,請台中市民放心,台中市有制定《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這是市議會審查通過的自治條例,已實施三年,規定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檢出」,不僅讓校園師生吃得安心,長青關懷據點及各個系統皆是,對食安採取最嚴格標準。
盧秀燕說, 對於《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如果規定比中央嚴格是否仍具有效力?這部自治條例,在台中已行之有年,市民健康不能妥協,希望大家尊重地方自治法律,這是一部好的法律,維護市民安全不能打折扣,也不能疏忽,採取最高標準,依法行政。
盧秀燕認為,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不管時空如何變化,食安都應該要採取高標準,不能打折或放水,也不能跟任何東西交換。
市府說明,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七三八號解釋,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標準,依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目前既訂有豬肉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之規定,台中市政府為保障市民健康,仍將繼續落實執行相關規定。
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之一規定,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一旦中央公告實施乙型受體素容許量標準,於台中市之豬肉及其製品,經檢出超過中央容許量標準者,衛生局將依照食安法裁罰六萬以上兩億以下罰鍰。如未達中央容許量標準者,依照本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三條之一規定,可裁罰三萬以上十萬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