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酒後不開車 警赴餐飲場所發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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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六分局所轄夏林路一帶有多處餐飲場所,十四日執法首日南警特前往宣導,呼籲民眾落實酒後不開車。 (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因應九月十三日酒駕傷亡案件,南市警方連三日大動作展開酒駕取締執法,南市警交大也配合取締同步強化宣導作為,大隊長翁誌宏特於執法首日,會同市警六分局至南區餐飲場所發放宣傳單與民互動,提醒業者與民眾共同配合落實「酒後不開車」,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十三日晚間,永康台卅九線路口因酒駕釀一死兩傷悲劇,肇事駕駛張嫌事後被警方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罪嫌移送法辦。南市警局隨即於十四日起規劃連三日取締酒駕執法。鑑於南區多處餐飲場所,南市警交大隊長翁誌宏特與市警六分局加強場所酒駕宣導。
 警方特別製作「你若酒駕,老婆改嫁」、「酒後開車,死神上車」等標語加強民眾印象,以提醒民眾「酒後駕車」的嚴重後果,呼籲民眾在飲酒後,應改搭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回家,或與同桌友人約定「指定駕駛」,以及多多運用「代叫計程車」等避免酒駕上路,也提醒業者約束客人,協助代叫計程車。
 交大隊長翁誌宏強調,在酒精的催化下,人體的反應力與判斷力均會下降,面對路上臨時突發狀況難免反應不及,除了影響自身安全之外,也往往成為其他用路人的潛在危機,提醒駕駛人應有「酒後不開車」的堅定原則。為避免酒駕傷亡悲劇重演,防制酒駕也須全民共同配合,一起共創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