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溪水域查扣18件違規蜈蚣網

農業局在曾文溪水域查獲的違規作業蜈蚣網具。(農業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台南市農業局日前與海巡署聯手,取締曾文溪水域違規作業蜈蚣網具,共扣留十八件蜈蚣網,公告所有人招領,並將依違反漁業法,對物品所有人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市府於一0八年六月十七日發布「台南市潟湖及河川水域禁漁區、禁漁期有關限制事宜」禁令,規範每年九月至十月禁漁期間,禁止以蜈蚣網具在北門潟湖、七股潟湖、將軍溪、曾文溪、鹿耳門溪、鹽水溪及嘉南大圳等水域禁漁區範圍內,採捕水產動物,以保育河川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不過部份民眾仍未遵守禁令,因此農業局今年九月至十月禁漁期間,結合在地協會,加強巡查禁漁區有無違規蜈蚣網具。
 農業局十五日於曾文溪國姓橋往西一百公尺水域,查獲違規蜈蚣網具一批予以扣留,除辦理公告招領,請物品所有人自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意見陳述書洽農業局漁業科(聯絡電話:六三三一九三四)領取,並將依法核處物品所有人非法漁業行為罰鍰。
 農業局長謝耀清呼籲於曾文溪水域從事蜈蚣網具捕魚的漁民,應避免每年九月至十月禁漁期間,進入國姓橋往西禁漁區水域作業,以免網具遭扣留或依漁業法裁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