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酒駕車禍 男童腦死不治

市長黃偉哲十七日上午出席活動特別針對永康酒駕悲劇回應,期立院正視酒駕酒駕傷亡,讓酒駕者付出更大代價。 (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十三日晚間酒駕行經永康,因闖紅燈搶快,高速撞上載著外甥、外甥女的曾姓女騎士,造成姨甥等一死兩重傷,其中重傷昏迷的三歲男童在十六日晚間不幸往生,家屬痛批司法難遏酒駕惡行,市長黃偉哲十七日也沈痛表示,治亂世宜用重典,希望立院加快訂定酒駕、毒駕精神喪失與否的例外條款。
 據了解,永康西勢一對九歲、三歲劉姓姊弟,於本月十三日回歸仁外公家吃晚餐後,由阿姨曾女載送返家,弟弟站在前方踏板、姊姊坐在後座,姨甥三人三貼行經事發路口時,曾女於綠燈後先左右觀察路口才緩緩起步,未料卻遭張男駕駛之轎車攔腰撞上,強大衝擊力將三人撞飛,阿姨與劉小弟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女童則多處骨折。
 警消獲報到場將傷者送醫,曾姓女騎士於送醫過程中不治身亡,男童雖救回一命,但昏迷指數僅有三,被宣布腦死,靠呼吸器與死神拔河,女童也在加護病房,而張男於送醫途中抽血檢測發現酒測值高達一點0,後立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十五日晚間劉姓姊弟的父親透過臉書發文,沈痛怒批「台灣酒駕罰錢被關完就沒事了嗎?台灣還要廢死刑,殺人犯法都不會被判死刑,酒駕的人當然不會怕,反正被罰錢關幾個月就出來了,當然不怕」等,未料十六日晚間再傳噩耗,劉小弟於前晚十時許不幸身亡,家屬於十七日將男童遺體送回彰化老家,警方報驗後也將交由彰化檢方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