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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查扣越界大陸漁船 裁罰90萬元驅離出境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海巡署艦隊分署澎湖海巡隊為遏止大陸漁船於防疫期間在澎湖周遭海域越界捕魚,於今年八月十五日在七美西南二十二點五浬海域,扣留越界作業的「粵南澳漁一四0二八號」陸船,經留置調查三十三天後,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裁罰新台幣九十萬元及沒入二十二件釣具,且將該船五百公斤漁獲海拋後,於十七日下午四時由三五八三號巡防艇予以驅離出境。
澎湖海巡隊表示,大陸漁船越界侵害本國漁民生計,為維護我海域安全秩序及珍貴的海洋資源,以及嚴正執法及嚴謹的防疫措施,對於越界不配合之陸船,均將採取嚴懲重罰,期能遏止陸船越界;而一旦越界再遭查獲的陸船,該隊將採取強力執法手段,將漁船留置、沒入並提高行政罰緩等從重裁處方式,絕不寬貸。
海巡署表示:澎湖四面環海,海洋資源有賴全民共同守護,漁民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發現大陸漁船時,可撥打海巡署「一一八」免費報案專線電話,或透過漁業電台通報,海巡人員將立即前往查處,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