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涉案男違反社維法遭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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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將「台南市北門區馬沙溝已布署防空飛彈,準備應戰」的照片po在群組,遭學甲警方查獲,以社維法裁罰。(記者盧萍珊翻攝)
 記者盧萍珊/學甲報導
 中共軍機擾台,國軍在九月二十二日舉行聯合防空作戰訓練,有位民眾PO文指「台南市北門區馬沙溝已布署防空飛彈,準備應戰」,學甲警分局獲報以假訊息偵辦,儘管當天確實有演訓,但男子自行加註文字,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庭裁罰。
 在台中擔任義消顧問的男子曾在九月二十三日十五時二十三分在LINE群組散布「台南市北門區,馬沙溝已布署防空飛彈,準備應戰」及國軍鷹式飛彈照片,疑有散布假訊息,讓民眾恐慌之虞。學甲警方接獲檢舉後展開追查,二十三日晚間與該名男子連繫,前往台中市作筆錄。
 男子供稱轉PO「台南市北門區,馬沙溝已布署防空飛彈,準備應戰」及飛彈照片,是因為最近共軍戰機飛越海峽中線的消息,發現該文章及照片,未經查證就轉PO救災性質的群組,「只是想將台灣防空部隊現況轉貼給大家知道,別無其它用意。」
 警方發現,空軍防空飛彈連確曾在九月二十一日起在將軍區馬沙溝陣地執行演訓,飛彈連是先前已規劃的演訓,並不是網傳的「部署」,「更無應戰之情事」。 警方請示台南地檢署,因該男不具軍職身分,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意圖散布於眾,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者」的規定,但仍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