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開全國風氣之先擬妥笑氣管理條例

圖中柱狀的鋼瓶,是桃園警方查獲被年青人濫用的笑氣。 (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被年輕人濫用的笑氣(一氧化二氮),在沒有法令約束下,成為年輕人「開趴」的熱門用品,桃園市今年至七月底止共查獲四百五十五件不當使用笑氣案件,是去年四倍;為遏止笑氣被濫用;桃園市衛生局已經擬妥「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來管理,月底草案會公告,再送市議會審議,如果市議會通過,六個月後即可實施。
桃園市衛生局已經將擬妥的「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公告在衛生局網站上,以了解民意的支持度;桃園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科長洪健翔說,笑氣管理條例共有十三條,內容明訂衛生局、教育局、觀旅局、經發局、警察局等五個主管機關的權責劃分;並在九、十、十一、十二條裡訂有罰責,包括罰鍰及停業處分。
笑氣管理條例如果實施,以後販售笑氣業者,必須要列冊記載買方資訊,並在笑氣瓶罐上標示警語;旅宿業者或娛樂場所業者,也有義務通報場所內持有或使用笑氣者。
如果業者未能遵守要求,一旦被有關單位查獲,市府會依笑氣管理條例處以業者罰鍰或停業處分。
桃園市衛生局長王文彥說,年輕人不知笑氣對健康的違害,以致笑氣被濫用,從桃園市查獲使用笑氣者平均年齡,去年是二十四歲,今年是二十五歲。
王文彥局長指出,長期吸食笑氣,會造成末梢神經與脊髓病變,患者會有四肢麻痺、肌肉無力等症狀,還會出現嗜睡、幻覺、失憶、憂鬱等精神異常的情形。
因笑氣對年輕人身心健康有嚴重違害,桃園市政府開全國之先,擬妥「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來管制笑氣遭到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