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罩生產 康匠2高層交保

口罩國家隊康匠公司涉尚未取得認可登錄即製造大批口罩,當時新北市府衛生局稽查人員當場查扣封存。(新北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口罩國家隊康匠製造公司涉犯藥事法,在尚未取得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及產品認可登錄即製造第二等級醫用手術口罩,經新北地檢署搜索並約談陳姓負責人及徐姓總廠長,訊後十六日分別諭令卅五萬元、三十萬元交保。
 新北市長侯友宜十六日上午在市政行程中,媒體詢問康匠公司涉犯藥事法一時時表示,面對口罩國家隊屢屢出狀況,衛生局將會聯合檢調、司法單位全力以赴,一定嚴格查察與究辦,絕不寬貸。
 新北地檢署指出,食藥署九月廿二日分別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往康匠製造公司鶯歌區德昌廠及桃園廠稽查後,發現兩家工廠尚未取得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及產品認可登錄即製造第二等級醫用手術口罩,涉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當天先行封存兩家廠內口罩五四四萬二五0五片、一二0萬一一四0片,全案並交由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
 配合稽查的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當日在德昌廠查獲盒裝「友你」醫療口罩(未滅菌)」,涉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違規品,已要求業者下架。不過,衛生局說,德昌廠在九月廿三日已取得執照,廿三日以後製造的口罩就是合法口罩。
 衛生局表示,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並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仍應各別辦理登記。
 全案在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余佳恩偵辦,十五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會同新北市、桃園市衛生局人員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到德昌廠及桃園廠執行搜索,查扣銷退貨明細表、生產日報表等證物。
 檢方並約詢康匠公司陳姓負責人及徐姓總廠長到案說明,訊後認為兩人涉嫌違反藥事法嫌疑重大,諭令陳姓負責人卅五萬元交保、徐姓總廠長三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