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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就業中心 缺工獎勵助就業
記者黃志炫/台中報導
六十三歲的湯先生因公司關廠而失業,身為家中經濟支柱,他急需穩定的工作,在彰化就業中心的協助下,運用「缺工就業獎勵」協助湯先生重返職場,目前已穩定就業超過一年。
林淑媛分署長指出,勞動部推動「缺工就業獎勵」措施,只要勞工符合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向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就業諮詢推介受僱於特定製程、三班制產業及機構照護服務工作,除了薪水,還可依就業期間長短,申領發給五千元至七千元之就業獎勵金,每人最長發給十八個月,最高可領十萬八千元。
此案例由彰化就業中心就服員與湯先生晤談後,了解他具有豐富的研磨技術與經驗,協助媒合五金製品振動拋光人員職缺,廠商考量湯先生數十年的技術與經驗,於前一份工作中曾參與現場技術指導且不吝與同事們分享工作上的心得,實為不可多得的技術人員,於是接受就業中心的推薦錄用。
湯先生表示,在六十三歲的年紀還能找到工作並發揮所長,很感謝就業中心協助,除了有穩定的薪資收入外,再加上政府的缺工就業獎勵補助,對家庭的經濟有很大的幫助。廠商也表示,湯先生工作能力佳,豐富的工作經驗幫助工廠排除生產線上遇到的狀況,工作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