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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狀線經營權 侯友宜:按法律契約走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雙北市為了爭取捷運環狀線經營權多次隔空喊話,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做出決議,不宜將經營權讓予新北市;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二十一日受訪表示,環狀線經營權就按法律契約來走。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二十日審議捷運萬大線一期特別預算時,討論到環狀線經營權,議員認為,北市府應守土有責,為維護雙北市民權益極大化,不宜將環狀線經營權讓予新北市。
對於北市議會的決議,侯友宜表示,他現在最在意的是,民眾需要一條安全、快速、便捷的捷運,要趕快把汐東捷運、安坑輕軌及三鶯線蓋好,至於環狀線經營權就按法律契約來走。
侯友宜曾多次強調,新北市要把環狀線收回自營是一個既定的政策,自己的捷運,自己要負起責任來,希望不管結果如何,責任新北市一肩扛起,希望雙方能夠盡快達成協議,及早接回來自己營運,讓環狀線成為新北市最具有代表性的軌道建設。
新北市捷運局表示,新北環狀線經營權在委託期滿後收回,符合「大眾捷運法」、「行政程序法」及雙北簽訂的行政契約條文,未來南北環通車前,可再商議由雙北哪一家公司經營,也可交由交通部召開協調平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