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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案 台東地檢署緊急提起抗告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台東地檢署緊急向花蓮高分院提起抗告。 (截取自林威志臉書)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台東地檢署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台東地院提聲押未獲准;由於縣議會將在三十日召開臨時會,屆時議員拘禁或逮捕需經議會同意,因此二十七日一早緊急向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
 台東地檢署偵辦林威志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案,二十五日兵分多路同步搜索林威志議會辦公室、服務處及住居所共四處,查扣相關文件、行動電話等物,並傳訊被告林威志及相關證人共十二人。
 檢察官訊後認林威志所犯是重罪,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台東地院聲請羈押;惟法院審理後認被告犯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准予一百萬元交保。
 台東縣議會定期大會甫於十一月十八日閉會,由於台東縣府明年度總預算未審完,將從十一月三十日加開臨時會審查總預算,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一條,在會期內除現行犯和通緝犯外,未經議會同意不得對民意代表拘禁和逮捕。地檢署緊急研議後,二十七日一早向花蓮高分院提起抗告,要求撤銷林威志交保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