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取締 明年元旦上路

環保署聲音照相執法將於110年1月1日全台同步上路,違規可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圖為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中央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強化高噪音車輛執法效率,有效嚇阻噪音車擾寧問題,環保署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針對高噪音車輛超標直接開罰新台幣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若經聲音照相偵測車輛改裝未經過認證,通知到檢確認後會依噪音管制法處三千至三萬元。
 環保署表示,針對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目前採搭配攔查檢測或通知車主到指定地點進行原地噪音量測,但效果不盡理想,因此,特參考超速照相執法模式,推動聲音照相直接開罰措施。
 為完備法令規範,環保署已完成「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三項法規修訂工作。
 環保署表示,聲音照相將在明年元旦全台同步上路,如同測速照相般將設有警示標語,提醒民眾注意。根據規定,在道路速限小於五十公里處,聲音管制標準為八十六分貝、五十至七十公里處為九十分貝,違者可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若經聲音照相偵測車輛改裝未經過認證,通知到檢確認後會依噪音管制法處三千至三萬元。惟若正常使用車輛,分貝數不會超過九十分貝,因此一般駕駛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