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跳槽球員 SBL祭3年禁賽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SBL球團委員會今天宣布,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
 面對今年有不少新秀選擇不參加超級籃球聯賽(SBL)選秀、直接投入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League+球隊,SBL球團委員會今天發布聲明,近年來因各種因素導致某些相關球隊不斷挑釁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章,跳過選秀制度,與大專籃球聯賽(UBA)球員簽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一再破壞遊戲規則,SBL球團委員會向籃協反應,至今未有明確相關規定辦法處理違規現象。
 經SBL球團委員會決議,今天做出反制,並通知籃協。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League+執行長陳建州今天表示,已與球團達成共識,絕對不會發生惡意挖角事件。
 陳建州表示,先前早已在P.League+(簡稱PLG)球團董事會與各隊達成共識,「不會觸碰有合約在身的SBL球員,沒有人會這麼做」。
 面對今年不少年輕好手選擇加入PLG,陳建州重申,「沒有惡意挖角,也沒有刻意誘導」。他認為,應回歸市場機制,「他們畢業了,也是成年人,讓他們有自己選擇機會,才是職業聯盟該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