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轎車擦撞救護車 兩駕駛送醫 幸未載病患

高雄市七賢二路、中華三路口發生轎車擦撞救護車事故,兩車駕駛均送醫治療。(記者鐘敏綺/翻攝)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金消防分隊救護車,二十七日下午出勤途中,於七賢二路、中華三路口遭到未避讓的轎車擦撞,兩車駕駛均受傷,送大同醫院治療。

據調查,前金消防分隊救護車是於二十七日下午六時十三分經派遣出勤,執行三民區九如二路、松江街口創傷救護案件。

由三十一歲鄭姓消防隊員駕駛的救護車,車上載有另位消防員及義消救護志工,沿著七賢二路往東行駛,抵達中華三路路口時為紅燈,救護車當時鳴笛欲左轉進入中華三路。

此時,由二十九歲伏姓男子駕駛的黑色轎車,沿著中華三路欲往南直行,卻未避讓救護車先行,轎車右車頭當場擦撞救護車的左車頭,救護車的水箱蓋及保險桿被撞裂開,並造成救護車鄭姓駕駛左手擦傷,伏姓轎車駕駛頭部亦撕裂傷,幸好救護車上無病患,消防局另派救護人車將兩人送往大同醫院治療。詳細事故原因,尚待後續交通事故鑑定。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十五條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