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含瘦肉精美豬明年元旦開放進口,散裝食品標示新制同時上路,基隆市政府提前因應並責成各局處就各業管單位進行宣導、輔導業者完成產地標示,同時也在夜市、量販店與觀光景點市集等推動試辦區,讓民眾在消費時都能夠清楚、簡單明瞭得知相關訊息並安心選購。
依據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從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到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無論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以及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原料原產地,明年元旦起若未依規定標示,將可依食安法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則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
衛生局食藥科長王翠雯表示,基隆市政府因應產地標示新制實施,責成各局處分工就各自轄管業務範圍介入輔導業者,如產發處針對轄管工廠、市場、攤商等,教育單位包括學校、補習班等教育機構供餐業者等,社會處則就老人、長照單位等就食品標示相關規定進行輔導;衛生局的部分則在兩週前開始全面性掃街,大範圍輔導食品業者保留來源憑證並做清楚標示。
衛生局同時積極輔導如廟口夜市、東岸商場以及觀光景點市集等試辦區,再進一步推動到普遍食品業者;王翠雯說,產地標示並未限制固定型式,業者可以張貼在牆面、插牌或在菜單上做標示,只要能夠很清楚呈現食品來源就可以,只不過在標示的字體大小上必須符合規定,讓民眾能夠清楚一目瞭然,另外,衛生局也事先印製不同類型標示貼紙因應業者不同需求,提供業者選擇適合的型式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