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訪視不含萊劑專區 柯P:盡量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副市長黃珊珊一同前往大直連鎖量販店生鮮肉品區,視察北市通路賣場「不含萊劑專區」正式上路情形;並向民眾推薦不含萊劑的台灣豬肉。(記者吳靈芬攝)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二0二一的第一天,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副市長黃珊珊一同前往大直連鎖量販店生鮮肉品區,視察北市通路賣場「不含萊劑專區」正式上路情形。

在致詞時,柯文哲先幽默表示,今天是萊豬元年一月一日,雖然媽媽說新的一年要講好話,但是這件事情令他一言難盡。台北市政府面對中央政府的蠻橫不講理,強行通過一些法令,只能盡量保持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至少把不含萊劑的豬肉標示出來,並請廠商弄更清楚一點,這就是台北市謙卑能做到的方法,至於一些抱怨的話,他就不講了。

民眾選購不含萊齊的台灣豬肉。(記者吳靈芬攝)

柯文哲強調,政府應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如果只標示國別,無法讓消費者分辨是否含萊,台北市首創率先透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等新政策即日起正式上路,讓豬肉及其製品能夠食材溯源、明白標示,資訊更加透明,讓消費者自由安心選購。

台北市連鎖賣場所設置的不含萊豬肉專區。(記者吳靈芬攝)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表示,北市府日前已邀集北市豬肉進口商及連鎖通路商召開食安條例說明會,經過預公告蒐集各界意見,也達成共識,北市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九條公告,元旦起連鎖通路商販售之散裝生鮮豬肉及豬可食部位產品,可採取張貼、懸掛、立牌等標示方式設置「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如已於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或等同意義文字的個別標籤(記),得免設立專區。並同步公告食安條例第十六條肉品進口商應每季或每批自主檢驗豬肉萊克多巴胺含量,提供下游通路據以標示及分區擺放,從源頭到上架做到能溯源、資訊透明,讓消費者更加放心。

對於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有關過去地方政府透過自治條例反制的手段,也被行政院宣告抵觸中央法規而無效,若地方政府開罰,可將相關單位送懲戒的說法,台北市長柯文哲一日說,「他們現在是太上皇了,不是大 法官」。(記者吳靈芬攝)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元旦起針對標示新制,將啟動專案稽查,除督促食品販售及餐飲業者,應落實張貼肉品原產地標示及分區販售揭露原產地資訊外,也同步確認進貨憑證是否標示屬實,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廿二條或廿五條處新台幣三萬元至三百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廿八條可處四萬元至四百萬元罰鍰,呼籲業者在法規實施前即應完成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