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沒通行證遭撞 挨罰

安南區本原街二段六日發生機車與堆高機擦撞車禍。(記者陳治交翻攝)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南市廿九歲蔡姓男子六日騎乘機車,行經本原街二段,不慎撞及五十三歲洪姓男子所駕駛的堆高機牙叉,蔡男人車倒地,經送醫治療,幸無大礙。經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調查,雙方酒測值均為零,但推高機未申請臨時通行證,將依法開單告發。

警方調查,洪男駕駛堆高機未申請臨時通行證,剛從工廠出來,牙叉凸出在道路上,過馬路時,蔡男疑似沒看到牙叉撞上,人車倒地,機車車頭全毀。蔡男送醫治療,身體僅為擦挫傷,並無大礙。

交通分隊指出,堆高機行駛路面應申請臨時通行證,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非屬汽車範圍而行駛於道路上的動力機械,未依規定請領臨時通行證,處所有人或駕駛人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