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霧峰派出所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攔查一部自小客車,駕駛疑似作賊心虛欲拒檢逃逸,經員警喝令「不要跑喔,有錄影喔,逃逸要罰十八萬。」該林姓駕駛在逃逸兩百公尺後停車,因酒測值超過標準值,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五十二歲的林姓駕駛,在霧峰區釣具工廠工作,晚間在工廠內獨自飲酒,下班後欲駕車回家途中遭警方攔查,警方發現林姓駕駛是酒駕累犯,先前分別於前年八月、去年十月遭警方查獲酒駕,這次查獲酒駕已經是五年內第三次違反公共危險罪嫌。
霧峰警分局表示,年關近,民眾尾牙春酒飲宴聚頻繁,提醒民眾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守法觀念,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