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等人昨日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規定;營建署國民住宅組長歐正興說,住宅政策的推動並非一蹴可幾,會持續針對未來社經發展狀況滾動檢討精進。
台北市明倫社宅租金引發各界熱議,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江永昌及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再次於立法院召開「社宅租金合理化系列公聽會」,主題聚焦在可負擔租金與非自償補助標準,並邀請等產官學界人士出席與會。
吳玉琴說,鑑於各地方政府社會住宅租金的計算基礎並不一致,建請營建署與衛生福利部進一步釐清最低生活費與家庭所得的關聯性,再重新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另外,重新檢討社會住宅平均租金不得低於市價七折的規定,避免特殊身分者的下限保障,變成百分之三十的天花板。
江永昌提醒,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希望社會住宅被汙名化,因此會想辦法把社會住宅蓋好一點、大坪數,甚至還要比賽得獎等,但這一切都要回到初衷,是為了要照顧人。
與會的台北市都發局科長楊少瑜表示,台北市會持續多元興建社會住宅,仍以混居為核心原則;基於社會住宅永續經營理念且達住宅存量百分之五,會以全數基地總體自償率達百分之百為目標。
歐正興說,現行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是按照縣市別、是否年滿四十歲、單身與否等因素來考量,而昨天已將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草案)函送行政院,將補貼標準更細緻化,分為三級距、四大分區,金額從二千元到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