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行為不檢、有辱官箴 彈劾丁允恭 11票全通過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行為不當案,監察院調查認定,丁允恭於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多次於上班時間在辦公室與女發生性行為,甚至多次要求墮胎,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十五日以十一比0票,全數通過對他的彈劾案,並移送懲戒法院議處。
監察院一月七日召開彈劾審查會,表決結果,十一名審查委員全數贊成丁允恭的彈劾案成立,將移送懲戒法院。監委紀惠容等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結果。
彈劾指出,丁允恭任職新聞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女記者交往,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丁於一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在臉書,上傳他與該女兩人合照,致該女感到敵意、冒犯。
監委表示,丁允恭後來於次年四月五日結婚後仍未停止對該女騷擾,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因此提案彈劾。
此外,監委也將針對高雄市政府未主動了解、調查丁允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不當行為,函請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另針對已核發給丁允恭的三等功績獎章,也請行政院重新檢視獎章條例的規定。
獲知遭彈劾後,丁允恭發表聲明公開向社會表達歉意,聲稱願主動退回行政院頒發的三等功績獎章,但他也指出,監委認定他對前女友涉及性騷擾一事「深感不服」,質疑監委是先射箭再畫靶。
該案的女主角也聲明表示,雖然丁允恭曾經傷害過她,但並不恨他,希望他能接受應有的處罰後好好過日子,她很高興事件終於能告一段落,希望丁允恭坦然面對過去,度過痛苦期。
丁允恭的前女友向媒體爆料,指丁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已訂有婚約仍劈腿多女,還多次利用上班時間,在局長辦公室與女友發生性行為,甚至要求墮胎、糾纏不清等情事,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去年九月十一日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