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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五股坑溪 天婦羅廠挨罰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溪廿一日清晨溪水呈現乳白色,環保局接獲通報立即派稽查員前往查察,查獲位於民義路巷弄內一家製作天婦羅之食品工廠,未妥善收集並處理含魚漿、油炸粉之廢水,逕行排放至溪中造成汙染,稽查員當場除令該廠立即改善廢水處理外,並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開單告發,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款。
環保局指出,廿一日清早六時許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疑遭汙染,稽查員於七時左右趕抵現場採集水樣檢測,其酸鹼值PH為六點七八、水溫十九點九度,急毒性及重金屬等項目均未檢出,但沿溪追查上游可能汙染源,終在民義路巷弄內查獲一家食品工廠外圍有排汙相關跡證。
稽查員進場稽查發現,該廠未妥善處理作業廢水,逕將含大量魚漿及油炸粉之洗滌廢汙水經場內側溝排放至五股坑溪,影響水體品質,稽查員除當場命業者改善廢水處理,並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重將處三百萬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年關將至,各事業常加緊生產景應產品,或廠房清洗及整潔作業,產生之廢(汙)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並將清洗廢水納入許可規範一併處理,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二千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