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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自撞分隔島 跛腳逃離疑點多

一輛銀色轎車失控自撞海佃路分隔島,車頭幾乎全毀。(記者陳治交翻攝)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一輛銀色轎車廿四日凌晨一點三十分行經安南區安吉路與海佃路口,失控自撞分隔島,車頭全毀,駕駛下車離開現場;約一小時後,廿八歲蔡姓男子到安南派出所自稱是駕駛,警方詢問為何發生交通事故未等警察到場就自行離開,蔡男沒有受傷,且閃爍其詞,警方懷疑有疑點,正深入調查釐清真相。

三分局表示,經調閱該車禍事故的路口監視器影像,看到這輛肇事自小客車沿海佃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海佃路與安吉路口,撞上海佃路分隔島,小客車駕駛下車後,跛腳走離現場,到派出所自稱駕駛的蔡,並無受傷,也無飲酒。

警方詢問蔡男為何發生交通事故未等警察到場就自行離開?蔡男閃爍其詞、沒有明確交代。因其酒測值是0、出面表明是自撞安全島,無其他車禍受害人,也非現行犯。警方訊問後先讓蔡男離去,並調閱沿路監視器影像,查明事實真相。

三分局說明,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受傷或死亡,汽車駕駛未等警察到場就自行離去,未依規定處置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可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若是頂替他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作不實之登載,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