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鼎肘擊遭罰2.5萬 禁賽3場

中央社∕台北1日電

PLG台北富邦勇士球星曾文鼎昨天因肘擊台新夢想家洋將希克斯,除了聯盟決議加罰曾文鼎2.5萬元、禁賽1場,富邦球團今天也發布聲明,將加重懲處,另行再禁賽2場。

效力於PLG富邦勇士的曾文鼎1月17日才因一巴掌打在新竹街口攻城獅球星高國豪臉上,當場被判定違反運動道德犯規,開罰新台幣5000元。

聯盟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賽後開會判定此動作實屬嚴重危險動作,因已是第二次(累犯)的危險動作,決議加罰曾文鼎2.5萬元,且因奪權出場,再加罰禁賽1場。

富邦球團同步祭出懲處,針對曾文鼎將另行再禁賽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