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三日上午前往大社區三家石化工廠進行職場春安檢查,勞工局表示,檢查著重在化學品處置及使用、生產設備及管理措施等層面,預防職業災害的發生,總計發現二十項缺失,其中一項有立即發生高處墜落危險之虞,當場勒令停工;針對所查設施安全缺失及未落實承攬管理部分,除責令限期改善,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三家單位共計四十九萬元。
農曆新年將至,高雄市政府自一月十八日起至二月二十六日止,實施職場春安檢查計畫,三日午由楊明州秘書長率勞工局長李煥熏、勞工局勞檢處,與勞動部王安邦次長及職安署人員,前往大社區中石化大社廠、李長榮化工大社廠及國喬石化高雄廠三家廠區,進行作業安全聯檢。
楊明州秘書長表示,高雄市為台灣的石化重鎮,市府維護勞工朋友的職場安全責無旁貸,對於可能具重大災害風險的產業或作業,即日起加強實施「宣導輔導」及「勤查重罰」,務必把勞工朋友的安全,放在最優先的位置。
勞工局長李煥熏表示,勞工局整年度將針對高風險列管石化廠商加強檢查六百八十七場次以上,並預定至少辦理五十場次以上的防災宣導會,呼籲雇主落實安全衛生管理,以預防職業災害發生受罰;針對設施的建置或改善,可以向勞動檢查處申請輔導,謀求更安全的作業環境。
勞工局指出,中石化、李長榮化工大社廠、國喬石化高雄廠等石化廠商,多屬高溫高壓作業且存有大量可燃、爆炸或有毒之化學物質,具有易發生火災、爆炸等災害之重大風險,稍一疏失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或財產損失,不但企業受創,甚至整個社會也都會因此付出巨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