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都更 助1.2萬棟建築合法

高雄市鳳山區約一萬二千棟建築未取得合法身分,市長陳其邁昨天啟動市中心區再生計畫及危老重建都更專案辦公室。  (記者吳門鍵攝)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約一萬二千棟既有建築因故未能取得合法建築身分,危老建築重建更是迫在眉睫,高雄市政府三日啟動市中心區再生計畫及危老重建都更專案辦公室,加速都市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以帶動老舊城區再活化。

工務局表示,鳳山區首次都市計畫是在民國三十八年,但當初沒有範圍、分區等規範,直至民國六十二年始有使用分區等劃設,開始實施建管,因此鳳山區約有一萬二千棟建築無法領得合法建築身分,問題一直延宕未解決。

陳其邁上任後,經向營建署徵詢解套,營建署認為鳳山區都市計畫實施建築管理時間認定,並由地方政府自行依權責認定,副市長林欽榮據此責成都發局與工務局重新檢討鳳山區可實施建築管理時間點的認定,確認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一日始有使用分區等劃設,認為實施建管從此時開始。

建管處指出,因此根據地政、戶政、稅籍等交叉比對撈資料,統計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一日前存在的建物,約計有一萬二千棟、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五戶,市府將以戶戶送達方式,通知其可申請恢復合法房屋身分。

陳其邁昨天宣布啟動市中心區再生計畫及危老重建都更專案辦公室,工務局與都發局分別在鳳山行政中心及大東藝術文化中心,成立兩處危老重建都更專案辦公室,未來會陸續辦理法令政策講習及社區說明會,實務案例分享、稅捐及重建貸款說明。

工務局表示,民眾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後,也符合保存登記、接水接電、租金補貼、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的適用條件,可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申請補發使用執照,免由建築師及營造業簽章。領得合法房屋證明後,也同時符合申請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