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蘭嶼李姓及謝姓兩鄉民涉嫌獵捕保育類龍王鯛,經海巡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檢方將涉案二人約談到案,訊後諭令各以五萬元交保候傳。
二月十日有蘭嶼民眾在line群組上傳和保育魚類曲紋唇魚(龍王鯛)的合照,引起網友一片撻伐,縣府通報海巡協助調查,循線查獲李男及謝男涉案,但未發現魚體及殘骸,依法函送。
安檢人員翻開冰箱並無查獲龍王鯛魚體及殘骸,台東地檢署表示,二人十一日到案時供稱,放長線釣魚不小心釣到龍王鯛,且拉上岸時已死亡,拍完照隨後放回大海,並無宰殺或另作他用。
但檢方認為被告二人涉嫌違法採捕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曲紋唇魚,訊後諭令各以五萬元交保。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八條不得獵捕、宰殺,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專家圖片分析,這尾疑似被獵捕的曲紋唇魚,體型相當碩大,估計逾三十公斤,已經是成年種魚,台灣海域能見到這麼大隻的野生曲紋唇魚,可說是非常罕見及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