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36歲越南籍阮姓新住民回鄉探親,返台後未依規定作居家檢疫,還住非防疫旅館挨罰10萬,她拒繳被移送強制執行,扣存款清償,3天內即扣得其銀行存款,如數清償罰鍰。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指出,阮姓婦人今年1月間自越南入境後,未依規定儘速返家居檢,反而入住非防疫旅館,造成疫情傳播風險,被台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阮女逾期不履行,經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台南分署2月17日收到案件,隨即完成分案作業,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阮女銀行帳戶內存款,3天後,銀行回覆已扣得其存款10萬元。
台南分署表示,經衛生局移送強制執行,目前列入強制執行,累計有20件,阮女則是其中案件之一。面對疫情,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另外,台南分署呼籲,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