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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居檢「順路」領錢 被罰10萬

自去年二月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政府積極推動居家檢疫及隔離政策,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受理的違反防疫規定罰鍰案件共有二十七件。    (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自去年二月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政府積極推動居家檢疫及隔離政策,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受理的違反防疫規定罰鍰案件共有二十七件,分別因自美國、日本、泰國、越南、中國等地返台,擅離居檢地點外出,而遭所轄衛生局裁罰一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新竹分署收案後即速予扣押存款、薪資等財產,並對滯欠金額較高者予以限制出境,迄今共徵起約一百一十九萬餘元,徵起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九。

新竹一名居家檢疫男子,自國外入境經通知應居家檢疫,返家途中順路至銀行提款兩千元,以維持日常開銷使用,僅停留數分鐘領錢卻遭裁罰十萬元,該民眾滿腹委屈,直呼:「才入境身無分文,領個兩千元吃飯維持生活,怎會因此被裁罰五十倍罰鍰,實在難以接受!」執行人員雖同情仍全力安撫並多方勸諭,終促其辦理分期繳納。

自去年二月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政府積極推動居家檢疫及隔離政策,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受理的違反防疫規定罰鍰案件共有二十七件。    (記者曾芳蘭攝)

另一件民眾陳情個案,當事人於檢疫期間,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路上遇警察臨檢而遭裁罰,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更因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十五萬元,經深入瞭解發現,男子長期患有重度憂鬱和躁鬱症,有時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及情緒,在居家隔離期間因右耳發炎疼痛難耐,影響精神狀態以致未戴安全帽騎機車,急著前往診所就醫,實非惡意擅離,因此提出訴願,其後經新竹市衛生局重新裁罰更正為五萬元。

執行人員收案後現場執行其住居所,據其八十多歲父親說,孩子因精神狀況不穩定領有身心障礙補助金,雖有繳款意願,惟現無工作,新竹分署決定改採寬緩執行措施,並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給予寬鬆的繳納條件,幫助其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