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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林茶園超限利用解除列管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農業局廿三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農委會修法通過「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坪林區茶園超限利用即日解除列管,不再受超限利用法規限制,直接回歸都市計畫法管制。
新北市坪林區全區皆為山坡地範圍,因位於北勢溪上游,其水質優良、高山環繞,適合茶葉耕種。坪林區所種植的茶葉品質優良,為新北市重要的農產品,是坪林當地居民主要經濟來源。惟大部分茶園位屬宜林地,涉及山坡地超限利用,使其不得耕種而觸法,造成茶農的生計困擾。
農業局指出,為達到山坡地土地合理使用及兼顧水土保持,早期中央將坡度較陡之土地查定為「宜林地」;在宜林地上經營茶園或檳榔等農作物則被視為山坡地超限利用。坪林區以種茶聞名,受超限利用限制的茶園達二0六筆土地,面積約五十六公頃。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為維護茶園權益及生計,新北市府建議中央解除超限利用之限制,經過十年的努力,中央終於在去年底修正法令,都市計畫區依其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不再受超限利用管制,坪林區超限利用案件已全數解列,茶農可放心經營茶園不再受超限利用規定限制,也希望農民在經營茶園同時能夠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另針對非都市計畫區超限利用列管案件,農業局也持續委託廠商與新北水土保持服務團推動輔導超限利用改正,倘恢復自然植生或移除違規工作物即可達到解除超限利用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