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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處增停車規定 違者罰鍰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遊客中心停車場規劃婦幼專用停車格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    (記者陳治交攝)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遊客中心近期出現停車亂象,台江處增訂台江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五點規定,「禁止占用特定對象專用停車位、任意停放車輛致影響通行,或於路外區域駕駛、牽移機慢車」,違者將處一千五百至三千元罰鍰。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遊客中心以「高腳屋」的建築構造,營造低環境衝擊的場域,遊客可以近距離觀察魚塭生態,被評定為鑽石級綠建築,一0四年落成啟用至今,吸引大量遊客參訪,不過近期出現停車亂象。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自二月起加強巡查違停及違規駕駛案件,違規行為包含「小客車占用大客車專用停車格」、「占用婦幼專用停車格或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及「停車格以外之地區隨意停放」,統計有二百三十多件,另有六件違規駕駛車輛進入七股沿岸沙洲特別景觀區。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針對停車亂象以及機慢車違規進入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之問題,呼籲民眾切勿隨意停放汽機車,或騎乘進入道路以外之地區,以免影響交通、破壞景觀環境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