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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桶裝廢液非法棄置 送辦究責

市府環保局查獲三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去年查獲三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總廢棄物達近六十公噸,將行為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犯罪的刑責。

環保局表示,去年查獲三起非法棄置桶裝廢液案件,現場遭隨意丟棄廢顯影液、電鍍汙泥、腐蝕性液體及非有害廢油等廢液,桶裝多破損不堪,部分桶裝明顯滲漏廢液,市府依《廢棄物清理法》啟動場址緊急應變作業,派員到場處理廢棄物,避免造成環境二次危害,其中依法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共十七點八公噸,總清理廢棄物達近六十公噸。

去年間由行為人或地主完成廢棄物清理的非法棄置場址共六處,總清理廢棄物高達兩萬五一四二公噸。清理期間,環保局人員規定各清理作業據實申報流向,要求清理機具加裝衛星定位裝置,藉此掌握清理機具的行車軌跡並核對清理流向與申報資料是否相符,同時密切追蹤場址清理進度,以空拍確認場內廢棄物清理情形及地貌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