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接獲消費者申訴,與網友初次約見,卻被強力推銷交友媒合服務。簽名加入會員後,業者才在合約書上填列契約金額八萬四千元,因消費者無力負擔,隔天向業者要求解除契約,卻被告知須給解約金,高達五萬元。解約金又「狠」又「貴」。
法制局表示,交友媒合服務爭議案件逐年增加,從一0七年的五十一件、一0八年的八十六件、到一0九年已有八十八件。經統計,近兩年被申訴的業者前三名依序如下:
一0九年被申訴交友媒合服務業者前三名依序是永浴企業有限公司(市招My turn戀愛會館)二十八件、助航企業有限公司(市招IDating活動中心)十四件、戀愛生活館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件。
法制局說明,交友媒合爭議大多因消費者遭業者突襲式推銷後,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絕而匆促簽約;但冷靜後想解約時,卻遭收取高額違約金。以永浴公司為例,消費者申訴兩年契約總價金八萬四千元,如簽約後想解約,業者多稱已於媒合系統建立消費者資料檔案,透過讓消費者掃描QRCODE方式提供影音課程等服務為由,要求收取建檔費、影音課程費及違約金等費用,總計要求解約金約五萬元。業者還會要消費者簽立解約協議書,若消費者沒確認「解約金額」就簽名,縱事後求助消保官,但業者在已取得協議書的情況下,通常無意降低金額,導致協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