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三月起試辦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罰單處理程序從五至十分鐘大幅縮短至一至三分鐘,已購置四十九台印表機,將再購置兩百台,逐步推廣全面電子化。
警察局表示,以往員警攔查交通違規時,以行動電腦查詢違規人相關資料後,再以手寫方式將相關資訊填寫於罰單上,一張罰單常要花上五至十分鐘,容易造成民眾等候不耐,長時間站於路旁,無形中增加警民雙方危險,且以人工填寫方式容易有誤植或字跡不清情形發生,造成民眾事後申訴更正的困擾。
警察局試辦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後,員警僅需填入車號、違規人證號、違規地點及點選違反法條,其他資訊將由系統查詢後自動帶入,簡單數個步驟即可完成舉發作業,再搭配攜帶式藍牙印表機,現場將罰單列印後交付違規人簽收,所有流程需一至三分鐘,大幅縮短作業流程、時間,有效改善製單的正確性及清晰度。
警察局長楊源明呼籲,雖然電子舉發製單系統可節省許多時間與流程,希望民眾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才是真正達到節省時間、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