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東勢林區管理處接獲森林火災通報,登山客通報馬崙山步道有火煙,東勢處集結九位森林護管員背負水帶趕赴現場,利用空拍機偵測。在最快的時間內到達現場,發現是登山客取火野炊所留下的痕跡,護管員將現場妥善清理,恢復大自然的乾淨,所幸只是虛驚一場。
東勢林管處昨天表示,短短兩個半月轄區內已發生四場森林火災,林務人員及空勤總隊等相關救火單位人員疲於奔命,累計動員二二一人次,耗費二十二個日夜忍受高溫埋首火場進行救援。
十七日下午二時許,疑似再度發生森林火災,經過確認,現場僅遺留高溫之餘燼,惟大量枯枝落葉堆積而成的餘燼,若無確實降溫撲滅,相當容易復燃,森林護管員確實澆熄降溫。
東勢林管處提醒民眾,依森林法規定經該管消防機關洽該管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得有引火行為,違者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