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楊姓女子一0九年與男友黃男分手後,經友人手機查看黃男臉書,發現黃男竟趁自己熟睡,拍攝裸照及猥褻影片上傳臉書公開分享,精神嚴重受創憤而向黃提告妨害名譽。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黃涉犯散布、播送、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之內容等三罪,判處應徒刑一年。
檢警調查,黃於一0七年間,利用與女友投宿汽車旅館機會,趁兩人性交時,以手機拍攝女友閉眼裸身平躺床上照片。同年三月卅一日晚間將楊女裸照張貼在臉書上,並設定為公開狀態,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一0八年十一月間,黃又趁女友服用安眠藥熟睡時,拍攝顏射女友猥褻影片,同時透過臉書公開直播。
一0九年楊女與黃分手後,經友人告知並透過臉書查看黃臉書,才意外發現枕邊人惡行,楊女精神嚴重受創,憤而報警提告。黃男到案坦承全部指控,後續也將臉書上全部影像刪除,並錄下「洗門風」影片,下跪表示「不該將過程及打炮很爽照片公開在個人臉書,對此鄭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