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市警二分局南門所日前接獲轄區銀行通報,稱一名婦人至銀行以信用卡預借卅萬現金,並欲匯款至不明帳戶。警方獲報立即趕抵現場,楊女僅表示該筆匯款是欲交付公務機關配合財務監管,行員、警方立即勸說阻止,終讓楊打消匯款意圖。
四十多歲的楊姓婦人廿四日中午至府前路一帶銀行辦理業務,先是以信用卡預借卅萬元現金後,隨即向行員表示欲將所借全數金額匯款至指定帳戶,未料該帳戶卻跳出警示,行員察覺異狀,懷疑楊女遭詐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協助。
南門所員警梁展彰、李冠佑到場後,向楊女詢問匯款的目的原因等,楊女卻始終三緘其口,僅稱該筆款項是要配合公務機關財務監管。警方也說明詐騙歹徒慣用的手法與話術,提醒楊女謹慎查證避免損失,以免背上債務。
行員與員警幾番勸說,楊女始終不發一語,也不願說明口中要財務監管的公務機關為何,直到行員也提醒楊女,該帳號為警示帳戶疑有詐騙疑慮,勸楊女切勿輕易匯款,楊女這才打消匯款意圖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