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砸毀3機車 莽男酒醒願賠償

卅日深夜陳男至永康六合里巷弄內大鬧砸車,警方獲報立即到場將陳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卅日深夜永康警方接獲民眾通報,稱六合路四十七巷內有民眾咆哮砸車,大橋所員警獲報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男子身上瀰漫濃濃酒氣,推倒三輛機車並隨手持路邊曬衣架鐵管毀損車輛,警方將酒醉男子帶返派出所管束,直到男子酒醒後才由家屬帶回,暫未接獲車主提告毀損。

卅多歲的陳姓男子過去曾與親戚同住六合路四十七巷附近,疑與鄰人有糾紛,後與妻兒搬遷至安南區。卅日晚間餐敘飲酒後,憶及先前矛盾,遂請妻子將其再送至永康欲與鄰人理論,不顧一旁妻兒就在巷弄內發起酒瘋,居民見狀立即通報警方及里長協助。

大橋派出所副所長李茂霖獲報立即帶同警員趕到現場協助,經查發現陳男將現場三輛機車推倒,並撿拾現場廢曬衣架鐵管敲打機車,造成機車輕微毀損,幸無造成其他人員受傷,陳男妻兒見到警方到場也十分無奈,礙於陳男情緒仍然十分激動,大橋所員警先將陳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

車主經警方聯繫到場後,陳妻也道歉表示願意賠償,但車主不願提告毀損。卅一日陳男酒醒後,警方告誡陳男夜間滋事、妨害安寧恐有觸犯社維法之虞,也提醒陳男循理性手段調停與鄰人糾紛,切勿再貪杯誤事,陳男後也表示願意賠償,永康警方在登記相關資料後,將陳交由家屬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