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神岡區豐工路七0一號違法水井抽水行為,市府水利局前往現場,確認現場有未取得水權之違規水井並有抽取地下水情形,違規事實明確即依水利法規定每日處一萬兩千元,六日至今累計開罰四萬八千元。
水利局指出,神岡區豐工路七0一號有水車出入,經六日查勘,確認現場有未取得水權之違規水井並有抽取地下水情形,因違規事實開罰四萬八千元,並禁止再取水。
水利局表示,鑿井取用地下水只限於依法申請之水井,為因應旱象,水利局依據旱災中央應變中心工作會報決議,公告台中市合法地下水水權人不受所領水權狀登載事項之用水範圍及引用水量限制;如未經申請抽取地下水屬違法行為,請民眾不要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