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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 10人列被告

花蓮地檢署偵辦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經漏夜偵訊,新增台鐵工務段及監造設計廠商聯合大地人員等4名被告。聯合大地李姓監造主任新台幣50萬元交保,10日上午由家屬帶回。(中央社)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造成五十人罹難、二百餘人輕重傷,檢調約談、搜索,再增台鐵、監造廠商聯合大地四名被告,加上涉及過失致死罪的李義祥、越南籍移工「阿好」,還有涉嫌政府採購法的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父子、朝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林長清與專任工程人員逢聖土木的楊金郎,被告人數達十人。至於外界關心該工程是否涉及官商勾結,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因涉及罪名很多仍待釐清再做法律評價,但已掌握相關事證。

周芳怡昨天指出,經指揮廉政署調閱相關資料,搜索七處、複訊六人,十日清晨釐清並掌握相關事證,認為四名台鐵及監造廠商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諭知新台幣十五萬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另外,媒體關切是否朝官商勾結、貪瀆方向偵辦;周芳怡強調,已經掌握相關事證,但因可能涉及的罪名很多,不同罪名間會有互相競合、法條適用的問題,仍待釐清後,再做相關的法律評價,只能說目前比較明確的罪嫌是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

新增四名被告分別是:聯合大地李姓監造主任五十萬元交保、張姓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三十萬元交保、台鐵潘姓主辦工程司三十萬元交保、熊姓施工主任十五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