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為改善車輛噪音擾民的情況,市府四月起進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北寧路海洋大學附近共查獲五十三輛車輛噪音超標,判定違規後將直接告發處一千八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後續也將於易有噪音車出沒的基福公路、文化路等路段,機動性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輛。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於一一0年上路,根據不同道路速限規定分貝值,道路速限小於五十公里,管制標準為八十六分貝;速限五十至七十公里,管制標準為九十分貝。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的車輛,可處一千八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經聲音照相偵測改裝車輛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將按次處罰;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行為者,其裁罰金額將逐次遞增,最高可處三萬元。
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採取「三重認證」原則,執法設備所使用的噪音計必須每二年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一次、系統每年必須經過環保署認可的噪音法規實驗室比對測試驗證一次、聲音校正器應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驗證且每三天對噪音計進行校正及聲音照相系統每五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校正;且於架設點前方一百至三百公尺間,放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以提醒汽機車駕駛。
環保局指出,為避免環境背景干擾,對於分貝值超標被拍照取締的車輛採取「雙重把關」,扣除環境背景干擾進行背景音量修正、確認氣候條件符合無雨、風速小於每秒五公尺,及比對事件前後三秒影像,逐項確認釐清其他音源干擾後,才會告發裁罰。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為防止機動車輛噪音擾民,處罰並非管制目的,希望車主能避免進行不當改裝,或是重踩、重催油門等駕駛習慣,並適時保養維修。